11月2日,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秋冬季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调度令,要求强化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面源领域的污染管控。
太原将迎来持续性污染天气
根据会商研判情况,11月2日至8日,太原市以南风、西南风为主,空气湿度较高,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持续积累。11月3日至4日,在弱冷空气作用下,空气质量略有好转,但好转程度极其有限。从4日夜间至8日,全市将进入一轮较长时间的中度污染过程,预计出现连续中度污染,甚至可能出现入秋后的首个重污染天。
积极做好以下应对措施
从11月2日16:00—11月8日24:00,在严格落实《太原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的基础上,加严以下减排措施:
★ 工业源减排
1、错峰生产要求。对美锦钢铁、太钢、太钢东山石灰石矿提出减排要求。除绩效评级为 A 级企业外,其余砖瓦窑、耐火窑停产(污泥处置等豁免企业除外);B 级以下(不含)石灰生产企业停产(减排清单中生产脱硫剂的豁免企业除外)。
2、重点企业污染控制要求。清徐县美锦、梗阳、亚鑫焦化焦炉烟囱排放达到超超低排放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控制在5、10、40毫克每立方米,达到综合减排20%目标。
3、对发电企业燃煤机组、燃气电厂、热源厂燃气锅炉均提出主要污染物浓度排放要求。
★ 面源污染管控
1、持续做好散煤清零和劣质煤收缴,组织开展清洁供暖“回头看”“禁煤区”燃用煤制品专项检查,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边村燃煤污染检查,坚决杜绝散煤复烧。
2、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落叶、柴草等行为。
★ 扬尘源污染管控
1、道路清洁采取湿扫措施,加严喷雾降尘、道路洒水和冲洗作业时间控制,在原作业时间段加严1小时。除晴朗天气下12:00-16:00时间段,非晴朗天气下、晴朗天气下其它时间段停止喷雾降尘、道路洒水和冲洗作业。
2、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未达到要求的工地停止户外施工。
★ 移动源污染管控
1、国五以下(不含)中重型柴油货车、国五以下(不含)渣土车辆(不含污泥运输车)停止运输。
2、除“绿标”外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
3、针对煤矿、非煤矿山、物流园区,以及涉大宗货物运输的工业企业和施工工地,持续开展在用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4、加强车用油品和尿素达标监管,对重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油箱、尿素箱进行抽样检测,发现超标现象立即组织开展溯源,查处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及上游非法炼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