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国家发改委所作的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正式发布。其中提到,要提升电力生产供应能力,加强各类电源特别是煤电等可靠性电源建设,深入推进煤炭与煤电、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
很显然,在新的发展周期下,国家层面对煤电的发展已经有了更加全面的、科学的定位,那就是还要进一步加强建设。
报告甚至还明确提出,要强化煤电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阻管理,发挥大电网优势组织开展跨区跨省互济支援,华东、华中、西南等地区供电紧张形势得到大幅缓解。
众所周知,以煤为主的火电,一直是我国电力供应和二氧化碳排放的双主体。但在新能源成为新型电力系统的主体电源之前,煤电仍将发挥能源电力安全“压舱石”作用。
鉴于传统能源逐步退出必须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煤电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是我国主体能源。目前我国煤电装机规模约11亿千瓦,占比46%左右,年发电量占全社会发电量约60%,承担了70%的顶峰任务,发挥了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顶梁柱”和“压舱石”作用。
因此,今后的发展中,煤电产业既要发挥兜底保障和灵活调节作用,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同时也要充分发挥存量资产价值,积极适应新定位,提升新功能,拓展新模式。
报告同时也指出,要坚持“先立后改”,加快建设先进清洁支撑性煤电,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
这对于煤电行业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了。一方面煤电在电力保供中的地位短期内难以改变,仍需有序发展,防止煤电大规模过快退出而影响电力安全稳定供应,解决好煤电发展问题是我国稳妥实现碳中和的关键。
国家政策很明确,“十四五”期间严控煤电项目,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继续有序淘汰落后煤电。预计“十四五”期间煤电规模及发电量仍有较大增长空间,装机容量增长约在2亿千瓦;“十五五”后期,将逐步削减煤电存量,不过削减量不大;到2030-2035年,削减会加速;到2060年,我国仍需要保留5亿千瓦左右煤电。
另一方面,煤电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排头兵”,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煤电将与非化石能源并存,煤电地位由“主体”向“兜底”转变,煤电发电利用小时数减少、占比逐年下降,面对高比例非化石能源发电的新时代,煤电在未来面临清洁低碳化、深调灵活化、功能多元化和能源智慧化的改造技术挑战。